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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危险会避险丨严查严惩,坚决说“不”!
来源:苏州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0-12-28 13:40   访问量:

    货车超载除了破坏车辆原有状态,还严重损坏道路路面和桥梁设施,超高、超宽、超长则导致重心不稳,在拐弯时极易发生侧翻事故,对于此类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严查严惩。

1、12月4日15时许,苏州园区交警在312国道、珠泾路路口处检查发现轻型仓棚式货车豫A*****有超载嫌疑,经现场确认核载4495千克,实载8100千克,超限80.20%民警现场对驾驶人曹某进行处罚以及严肃批评教育。同时车辆暂扣停车场进行货物驳载。

2、12月4日9时许,苏州园区交警在312国道、珠泾路路口处检查发现轻型厢式货车苏E*****有超载嫌疑,经现场确认核载4495千克,实载7580千克,超限68.63%。民警现场对驾驶人黄某进行处罚以及严肃批评教育。车辆暂扣停车场进行货物驳载。

3、12月4日9时许,苏州园区交警在312国道、珠泾路路口处检查发现轻型普通货车苏E*****有超载嫌疑,经现场确认核载4495千克,实载6940千克,超限54.39%。民警现场对驾驶人何某进行处罚以及严肃批评教育。车辆暂扣停车场进行货物驳载。

4、12月3日9时35分许,苏州吴江交警在庞金路东太湖大道路口查获张某驾驶的苏E*****重型罐式货车,核载25000kg,实载50646kg,超限102.58%。民警当场责令驾驶人对超载货物进行驳载并依法处罚。

5、12月3日15时45分许,苏州吴江交警在同津大道长港路口查获陈某驾驶的苏E*****重型自卸货车,核载25000kg,实载37475kg,超限49.90%。民警当场责令驾驶人对超载货物进行驳载并依法处罚。

6、12月3日8时23分,苏州高新区交警在312国道真山路路口查获一起超载超限违法行为,该车核载14575KG,超载20390KG,超限39.89%。民警已责令其驳载。目前该起案件的驾驶人、车辆已移交做进一步处理。


    驾驶人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杜绝超载超限交通违法行为,莫抱侥幸心理,莫让货车变成“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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