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需要,经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我市下列地点将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电子警察),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车。
1、新港路G346路口东195M;
2、新港路龙江路路口西125M;
3、兴业路S339路口南200M;
4、发达路台州路路口南75M;
5、华兴路;
6、郑和中路十八港路路口
7、通港路牌九线路口
特此通告!
太仓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二○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