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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大型机动车右转让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来源:苏州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2-01-04 14:56   访问量:

为规范大型机动车的通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实施大型机动车右转让行管理措施,特通告如下:

一、本管理措施实施范围是在苏州市道路上通行的大型客、货运机动车(黄牌)。

二、大型机动车在通过路口时,应当减速观察,确保安全情况下通行。

在设置“停车让行”标志的路口,大型机动车行经路口右转时应当在停止线内停车,仔细观察右侧路况,确认安全后再慢行通过。

在未设置“停车让行”标志的路口,大型机动车应当注意观察,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技术监控等设备以及“停车让行”相关标志标线,保障车辆、行人的通行安全。

四、全市客货运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管理,督促驾驶人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大型机动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依法安全文明驾驶。

五、大型机动车违反上述规定,在设置“停车让行”标志的路口不按规定停车让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四条和第九十条的规定以及《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对车辆驾驶人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2022年1月4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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