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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废止《苏州市医院警务室建设规范》等5件规范性文件意见的公告
来源:苏州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4-03-28 10:32   访问量:

为维护法制统一,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规定,市公安局拟废止《苏州市医院警务室建设规范》(公规〔2012〕1号)、《苏州市公安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规定(修订)》(公规〔2013〕1号)、《苏州市公安局关于调整苏州市区部分户口迁移规定的通知》(公规〔2013〕4号)、《苏州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公规〔2014〕1号)和《关于在大市范围内实施本地居民户口通迁制度的通知》(公规〔2015〕1号)等5件规范性文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7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邮寄地址: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路3998号苏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邮编:215013

2.电子邮箱:fzzd@gaj.suzhou.gov.cn

附件:

附件1关于废止《苏州市医院警务室建设规范》等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说明

附件2关于印发《苏州市医院警务室建设规范》的通知

附件3关于印发《苏州市公安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规定(修订)》的通知

附件4苏州市公安局关于调整苏州市区部分户口迁移规定的通知

附件5苏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

附件6关于在大市范围内实施本地居民户口通迁制度的通知


苏州市公安局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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