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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百日行动交通秩序整治实施方案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5-04 13:05   访问量: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百日行动
交通秩序整治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升全市道路交通管理能力和道路通行水平,有效缓解当前道路交通拥堵、通行秩序混乱的现状,进一步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市委、市政府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百日行动方案,特制定交通秩序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不断完善和创新交通管理体制机制,通过百日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以坚决的态度、超常的措施和过硬的担当,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牢固树立行车走路的“苏州规矩”,努力实现“五个显著”的工作目标。
(一)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显著减少。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机动车行人乱穿马路、违反交通信号通行、非法营运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秩序乱点、堵点显著减少。
(二)道路交通通行能力显著改观。实施道路通达工程,打通一批断头路,改造一批拥堵节点,强化交通管控,城市道路通行能力和通行效率得到显著改观。
(三)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显著优化。结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省公安厅组织开展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三项排查”工作,全面排查梳理全市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及相关交通设施,使之与交通管理工作相配套。
(四)智慧交通建设应用水平显著提升。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的技术理念,将智慧交通平台打造成具有苏州特色的亮点品牌,通过升级改造智能高清信息采集系统、高速公路智能管控体系等,提升交通管理智能化、专业化和精准化水平。
(五)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显著提升。道路交通违法逾期行为大幅减少,道路交通执法权威显著增强,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遵法守法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二、整治范围
在全市范围推开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的基础上,重点针对以下区域开展集中整治:
(一)市区7个严管区域、39条严管道路,各市自行确定整治重点道路或路段;
(二)重要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商业中心、园林景区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
(三)轨道交通站点、大型公交中途站点、公共交通枢纽、长途客运站、火车站、码头、大型市场、大型居民区、大型公园等区域相关道路;
(四)其它交通秩序混乱、通行环境差的道路。
三、整治内容
在对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全面整治的基础上,重点整治以下类突出违法行为:
(一)机动车乱停乱放。主要针对市区尤其是严管区域内机动车违法停放、违法临时停车、随意乱停靠上下客等行为。
(二)机动车路口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违反交通信号灯、行经人行横道线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在人行横道线或网格线内停车等候、滞留路口等行为。
(三)机动车违法变更车道、占道。主要包括实线变道、穿插排队等候车辆、连续变道以及违法占用公交专用车道及公交专用停车区域(公交站台)、高速公路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
(四)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主要包括无牌上路、假牌套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无证、假证等违法行为。
(五)酒后驾驶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酒后驾驶、接打手机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六)货运机动车闯禁区、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主要包括货车特别是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建筑运料车等工程运输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重型货车违法进入城市快速路和市区禁行区域等违法行为;高速、国省道货车超载超限违法行为。
(七)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行驶。主要包括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违法载人、非法安装棚架装置等违法行为。
(八)行人乱穿马路。主要包括违反交通信号灯、不走人行横道线、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等违法行为。
四、职责分工
市公安局: 强力整治八大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继续推进严管区域违停处罚记分措施,推进智能监测违法停车系统建设;提升苏州城区路网通达性;推行单向交通微循环和老旧小区改造;开展交通设施排查整改;升级改造交通高清视频监控;开展交通整治宣传;协助推进公交优先。
市市容市政管理局: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推进城市P+R停车设施建设; 开展中心城区级差式停车计时收费,加强停车诱导设施建设,整合、盘活各类停车资源。
市交通局:负责推进公交优先标保障;协助推进路网通达工程。
市委宣传部:牵头负责交通秩序整治宣传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做好交通秩序整治的各项财政保障工作。
市文明办:负责交通志愿者服务工作。
市住建局:协助推行路网通达工程和老旧社区改造。
市园林绿化局:协助推行单向交通微循环和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市发改委:协助推进路网通达工程。
市规划局:协助推行路网通达工程和老旧社区改造。
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利用闲置土地增设临时停车位。
各市、区政府:按照“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协调本级各部门,组织推进本辖区的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五、阶段划分
百日行动交通秩序整治从20174月启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排查梳理阶段(20174月)
召开动员大会,层层宣传发动。深入排查梳理在交通整治方面的突出问题,确定重点区域、重点路段、重点对象。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各牵头部门要按照项目化推进要求,明确整治工作计划,分项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分解任务,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二)集中整治、全面治理阶段(201751-88,共100天)
各地、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扎实开展整治和提升活动。通过立项督办、挂图作战等形式,集中攻坚突出问题,确保提高整治成效。要建立健全动态巡查、源头治理、执法监管、督查考核等处置工作机制,综合施策、严格执法。
(三)总结考核验收阶段(201788-930
各地对辖区整治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市政府对整治工作实行全面督查,开展整治工作回头看,查漏补缺,巩固整治成果。严格落实网格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常态化、效果持续化。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清醒认识到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是城市平稳有序运行的重要标志,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切实把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纳入当前重要议事日程来抓。
(二)落实工作责任,条块同步推进。各地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对管辖范围的源头监管,统筹发动辖区各方力量全力投入大整治行动。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重心下沉、靠前指导,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开展、参与交通秩序整治行动的任务清单和实施标准。
(三)突出系统治理,固化整治成果。要以超常规措施和创新手段推进各类执法和整治工作,争取在较短时间内使全市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并以此为基础深入研究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深层次社会治理难题,不断完善常态长效治理机制,把执法实践转化为立法成果,推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四)加强综合保障,强化执法支撑。要加强对大整治行动各项措施的经费投入和预算保障,落实违法车辆运输与存放、涉案财物管理以及其他单位、公安警种部门参与道路交通执法管理等工作的保障,并加强执法人员执勤执法防护教育、培训,特别是加强对交警以外的警种参与道路交通执法的培训和规范管理,保护执法者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各类妨碍执法管理的行为。
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工作负责人和联络人,及时报送交通秩序整治相关工作信息。请于5月15日前报送负责人和联络人职务、姓名、联系电话、QQ。联系人:周广宇;电话:18913561555;邮箱:3618634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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