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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警平台”是真报警还是又被骗?
来源:苏州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0-11-23 14:25   访问量: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科技日新月异,移动支付方式的大规模普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呈蔓延趋势,诈骗手段花样百出、层出不穷,涉案金额也是屡创新高,有的人被骗得倾家荡产,乃至于因此自杀。近期,不法分子抓住被害人被骗后急于追回被骗钱财心理,利用受害人对“网警”认知的误区,冒充网上报警人员对受害人实施诈骗,给群众造成较大财产损失。

1.2020年9月21日,胡某在常熟上网时,通过网络搜索网上报警平台,后其看到了一个QQ并添加了对方QQ好友,对方自称是公安局人员,称可以帮其追回之前被骗的钱,后其给对方提供了人脸信息并要求其转钱来确认公安信息,后其给对方转账16110元后发现被骗。

2.2020年09月15日,王某报警称:在仪征市上网搜索网上报警平台,对方自称公安民警,能帮助其找回被骗的钱,后其添加对方微信,按照对方要求通过支付宝转银行卡的方式给对方转账3000元,后发现被骗。

3.2020年8月21日,刘某报警其在“快手”APP上看到卖手机负能墙的QQ,后添加对方为好友并根据对方要求操作,被骗1000元。被骗后,通过微信搜索网上报警号,后对方以核实、备案信息、退还被骗金额为由,通过银行卡转账的方式向对方转账,共计损失11588元。

4.2020年6月底,李某报警称:其在公司加入了一个微信炒股交流群,群里每天直播教如何炒股,后在炒股平台上被骗29820元。为挽回损失,通过百度搜到一个网上报警QQ,对方承诺会把被骗的钱要回来,通过银行卡转账的方式向对方转账15000元,后发现再次被骗。共计损失44820元。

不法分子通过百度、微信等公众平台,将自己标注为“网上报警平台”,留有QQ冒充警察,抓住被害人被骗后急于追回被骗钱财心理,以核实案件情况、备案个人信息、承诺帮报警人追回被骗资金,银行卡内需要一定金额资金为由来实施诈骗。

警方提示:

公检法等部门不存在所谓的“专属账号”,绝对不会让市民转账汇款至“安全账户”,绝对不会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进行办案。凡是通过电话、QQ等社交软件要求市民转账汇款的,一概不予理睬,以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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