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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交警六项措施,全面启动春运交通安保工作
来源:苏州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2-01-18 09:28   访问量:

2022年春运从1月17日开始至2月25日结束,共计40日。为全力做好全市春运交通安保工作,积极为人民群众创造平安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苏州交警聚焦“保安全、保畅通、护民生”三大目标,围绕“组织部署、隐患排查、勤务优化、交通组织、违法整治、宣传提示”等六项措施,全面加强春运交通安保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提前分析今年春运交通安全形势,制定下发《2022年春运道路交通安保工作方案》,全面加强春运交通安保的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各地交警部门也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推动安保措施落实落细。1月13日,市公安局交管局召开全市春运交通安保视频部署会,传达公安部、省厅和市局春运安保有关指示精神,朱建华局长对全市春运交通安保工作进行了部署强调,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

1月17日春运启动首日,交管局朱建华局长、龚健副局长赴京沪高速苏州收费站、苏州新区收费站和常台高速苏州城区收费站一线督导检查,督促路面一线严格落实春运检查工作;朱强副局长、刘军副局长分别前往汽车南站和汽车北站旅游换乘中心开展春运检查督导工作。

二、强化隐患排查

交警部门会同交通运输、道路经营管理单位对高速公路、国省道和农村道路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尤其对过境客流较大、路况复杂的道路,团雾多发、事故较多的路段,交通安全设施不全的交叉路口,易积雪结冰的桥梁高架、急弯陡坡、长大下坡等高风险路段要进行重点排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实行“一路一策、一点一策”,加快推动整治进度。会同交通运输、应急、旅游等部门督促运输企业对参加春运车辆和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及时将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客运车辆和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记满12分、有吸毒史等营运驾驶人通报相关部门单位,严禁不合格的车、不合格的驾驶人参加春运。

三、强化勤务优化

春运期间,全市公安检查站、省市际治安卡口、服务区警务站和交警执法站点,全部作为春运交通安全执法服务站正式启动,实行24小时勤务;各治超站点严格落实24小时联合值守检查机制。1月17日8时至1月30日24时,全市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启动24小时勤务检查制度,对进入高速公路的“两客一危一货”、6座以上小客车、“营转非”大客车、57座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等重点车辆开展春运安全检查登记工作,严防超员超载等违法车辆驶入高速,协同交通执法部门加大非法营运车辆整治力度。

四、强化交通组织

在高速公路方面,围绕重点枢纽匝道、互通入口,特别是相连路段通过物理隔离等方式方法,实施交通渠化,减少多点车流干扰,提升节点路段通行效率;针对京沪高速新区至东桥段、苏通大桥、沪苏通大桥等易堵路段,以及车站等重点地区,细化制定交通疏导和应急分流绕行方案。全面启动高速公路事故快处点,协调路政、经营管理单位、消防、医疗等部门,把清排障等救援车辆科学混编驻点路面,最大限度地提升事故主动发现、快速取证、快撤现场的能力,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通行。在城区景区方面,根据交通潮汐变化,灵活调整信号控制策略,最大限度提高通行效率;协调增设景区等临时停车泊位,协调相关部门启动旅游换乘中心,缓解旅游交通压力。依托大数据信息,对防疫物资、应急物资、民生物资运输车辆和农民工“点对点”运输包车,实施精准管控,优先保障通行。

五、强化违法整治

针对春运期间不同阶段交通违法特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净化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上级统一部署,春运期间针对拼车包车、超员载客违法行为开展三波次集中行动;逢周六、周日,以及2月1日(大年初一)至2月15日(元宵节),在城市、城郊接合部、农村地区组织开展查处酒驾醉驾全市统一行动,高频次、大力度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营造高压严管氛围;突出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轮式自行机械车等重点车辆,严查超速行驶、闯红灯、无牌套牌、遮挡污损号牌、闯禁区、违法停车、违法掉头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3+N”重点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严查电动自行车无牌照、无头盔、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六、强化宣传提示

深入开展“平安春运·交警同行”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参与公安部交管局组织的“安全先一步”“看见家乡”全国交警直播联动,扩大宣传覆盖面。围绕春运启动日、出程高峰、节日出行和返程高峰等重点时段开展“两公布一提示”,重点发布曝光交通安全隐患突出企业、春运危险路段、省市界拥堵路段及绕行路线等“四类信息”,对客运企业负责人、营运驾驶人、自驾返乡群众、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农村群众等重点群体开展分类预警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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