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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行政备案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2-04 09:00   访问量:
 事项名称 保安行政备案
 处理类型(取消、下放、转移、保留) 保留   处理依据 苏府【2014】186号 
 监管主体 市级公安机关  监管内容 保安公司(分公司)管理情况
 监管对象 保安服务公司(分公司)  责任处室 治安支队
 监管措施 公安机关依法对设立分公司和跨省开展保安服务经营活动情况;保安服务合同和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留存等制度落实情况;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备安装、变更、使用情况;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建立落实情况;保安员及其服装、保安服务标志与装备管理情况;保安员在岗培训和权益保障工作落实情况;被投诉举报事项纠正等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单位每半年检查一次。
处理措施 检查过程中对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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