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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签证、证件办理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2-04 09:00   访问量:
 事项名称 外国人签证、证件办理
 处理类型(取消、下放、转移、保留) 下放  处理依据 苏府【2014】188号
 监管主体 市级公安机关  监管内容 是否具备法定宣布作废情形或法定不符合签发条件情形
 监管对象 持证人  责任处室 出入境管理支队
 监管措施 定期对各分县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指导和监督、定期检查受理、审批的申请材料;办案发现;申请人申请;有关国家机关提请等。
处理措施 对违法违规的,宣布作废、注销、收缴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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