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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交警全面深化危货运输道路交通安全协同监管
来源:苏州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3-11-17 10:38   访问量:

11月15日下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交通运输厅综合执法局在苏州联合召开全省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交通安全协同监管试点暨跨区域全链条安全监管体系试点工作推进会。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省交通运输厅综合执法局、安全处、运管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苏州、连云港、泰兴公安交警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苏州、常州、南通、连云港、盐城、泰兴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部门分管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各地公安局交警支队(大队)、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支队有关负责人就危货协同监管试点工作和跨区域全链条安全监管体系试点工作情况先后作了交流汇报。苏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会上作了“数据赋能信息共享,部门合力齐抓共管,全面深化危货运输道路交通安全协同监管工作”的汇报,受到参会领导的高度评价。

今年以来,苏州交警支队在上级部门领导下,关于“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交通安全协同监管试点”的工作部署,紧扣“安全生产”核心任务,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主线,积极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应急局等单位,进一步健全危险货物运输常态化协同监管机制,落地落实全链条监管措施,不断提升交通安全协同监管能力水平。

2023年1月至10月,全市涉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总量同比下降39.16%,亡人事故同比下降33.33%,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深化协同共管,完善监管机制

主动会同交通、应急等部门,共同起草制定《2023年苏州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实施方案》,成立市、县(区)两级工作领导小组,促发联动共治,凝聚治理合力,有力推动健全常态化协同监管体系。

一是完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协同监管机制

协同交通部门严把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人员、企业许可条件审核关,明确要求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必须安装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并纳入企业和行业监管平台实施常态化动态监控。依法组织开展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核查,对车辆、从业人员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督促企业暂停相关车辆、人员从事营运活动,对整改仍不合格的,依法吊销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相关证件。

二是完善危险货物运输全过程协同管理机制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紧扣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运输等关键环节,协同构建全链条闭环监管模式。联合开展全市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及周边环境调查分析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合理的通行政策和风险管控措施。严格审核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运输通行线路,强化运输线路管理。

三是完善跨部门、跨区域信息协同共享机制

7月建立完善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开展监管信息通报工作,实现全市危货运输相关数据的互通共享。定期梳理信息,形成已经吊销、注销或降低相应资质单位、人员、车辆清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社会通报公布。

深化科技赋能,打造监管平台

深挖数据潜能,积极推动危物运输监管向智能化转型升级,努力实现交通安全风险动态监测、及时预警、精准预防。

一是助力搭建“数字化”系统

结合协同监管试点工作要求,全面整合公安交警的数据资源和管理需求,加强与交通运输部门的反馈沟通,协助打造“苏州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测系统”。依托该系统充分发掘与释放数据应用价值,积极赋能道路货运跨部门信息共享、多部门协同监管。

二是创新推动“全要素”上图

汇聚全市运输企业、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危险货物和货源单位、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等各类基础信息,创新构建全市道路交通危险货物运输路网地图,实时获取展示苏州境内所有危险货物车辆运行状况、在线情况、GPS等信息,常态开展全市域、全链条、多维度运行监测和风险分析,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推送至对应职能部门开展联合处置。

三是积极借力“第三方”平台

引入第三方科研团队,依据重点车辆监管策略针对性开发配套设施系统,通过借力第三方监管平台,实现对重点车辆“系统+人工”全天候实时监测。日常监测的重点违法行为主要有抽烟、接打电话、超速、疲劳驾驶、右转不停等,这些行为触发报警后会及时推送给企业和公安交警、运输执法等部门,为危货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再加了“安全哨”,有力杜绝监管漏洞。

目前,全市174家危货运输企业、3852辆危货运输车辆纳入第三方平台进行动态安全监管,危货运输车辆违法违规行为的日均报警信息量,从2021年的187条,下降至目前的95条,降幅达49%。

深化源头治理,管控重点环节

始终把运输企业及其车辆、驾驶人监管作为源头治理的中心环节。

一是抓实在途车辆动态监管

紧盯危化品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全市交警部门加强“苏州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测系统”和第三方监管平台预警信息数据的应用,实时掌握在苏危货运输车辆运行情况,强化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督促企业依托系统平台数据信息,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内部奖惩措施,及时提醒驾驶人严格遵守禁行时间和区域的规定,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不分心驾驶。

二是抓实运输企业安全检查

会同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职能部门,采取“定期+突击”的形式,持续深入企业重点检查危货运输车辆安全状况和驾驶人合法资质,督促企业落实源头监管主体责任,对发现的安全风险隐患,通过发放隐患整改通知书、开展联合约谈、移送行业主管部门处理等方式,切实强化行业内部自律,实现精准高效监管。

三是抓实通行证审批发放

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审批发放工作“四个严格”措施,即严格遵守办证流程、严格审查办证材料、严格审核时间线路、严格执行信息签收制度。依托“苏州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测系统”实现通行证线路等信息多部门共享,进一步提升全市危货运输协同监管能力。

深化安全管控,压降事故风险

围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控重点和薄弱环节,全面强化针对性管理举措,有效夯实本质安全基础。

一是紧盯高速公路“主阵地”

充分发挥"一路三方"协同机制,加强危货运输车辆的通行管控,督促路公司严格落实省通告相关规定,禁止危货运输的车辆0时至6时在高速公路通行。严格落实中重型货车高速公路右侧通行及高速公路节假日限行等政策,联合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及时将相关标志标牌设置到位。会同交通、路公司等单位规范服务区危货运输车辆停放秩序,加强对专用停车区域的管理,保障服务区内危货运输车辆的停放安全。积极参与由应急部门牵头组织,交通、公安、卫健、救援、环保和路公司等单位共同参与的危货运输车辆事故应急演练,提高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协同作战能力。

10月28日上午10时50分许,G15沈海高速发生一起过境的重型货车追尾危化品罐车的交通事故,造成罐内28吨柴油泄漏。交警部门迅速引导车辆撤离至应急车道,果断用棉被覆盖在罐体破裂处,最大限度缩小道路污染区域。公安、交通、应急、环保、路公司等部门按预案迅速联动、高效协同处置,各部门全力开展道路分流管控,对现场泄漏柴油用木屑覆盖、防滑、冲洗、阻燃等处理,对周边环境污染进行评估和处置。至下午1时47分,用时不到3个小时,现场处置、清除完毕,交通恢复正常。由于各部门联动迅速、救援物资准备充分,未造成任何人员伤亡和次生事故。

二是紧盯路口通行“关键点”

在全市大型车辆通行的重点路口推行“右转必停”安全管控措施,规范包含危货运输车辆在内的大型车辆右转弯通行秩序,切实保障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的安全。会同交通、城管、银保监等部门发布《关于实施大型机动车右转让行管理措施的通告》,深入全市5060家重点大型运输车辆企业逐一签订“右转必停”安全责任书,对57000余名重点驾驶人开展安全宣讲。

在全市3491个重点路口明确大型车辆停车让行位置、让行标志标线设置标准,细化配套“右转危险区”、提示文字等辅助设施,研究制定“右转必停”执法标准,因地制宜改造路口监控探头增加抓拍功能,扩大科技监管覆盖面。借助第三方安全动态监管平台数据,每月下发“右转未停”违法企业清单,督促各地加强对重点运输企业的源头安全监管措施。

三是紧盯隐患治理“突破口”

近期,我们在全市开展重点隐患路段“5510”整治工程,全面排查近5年内、5公里范围内的事故多发路段,特别针对大型货运车辆流量大、机非混行、安全防护设施缺失等道路隐患,按照“一点一策”“一患一策”的思路,制定细化整治方案,推动属地政府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协同落实整改,切实消除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风险。

深化执法严管,营造高压氛围

依托“苏州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监测系统”相关数据,结合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相关部署要求,会同派出所、巡特警、交通路政等部门严查货车和危货运输车辆超载、超限、闯禁区、违法停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一是加大巡逻执法力度

根据数据分析研判结果,强化夜间、重点部位巡逻管控,加大在禁行时段的巡逻频率和密度,通过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清查等手段,加强对危货运输车辆疲劳驾驶、打手机等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特别是在近期,按照市委主要领导的部署,全市高速公路实行“30勤务模式”,即高速公路30分钟内必见警示车辆(含一路三方车辆),对高速公路危货运输车辆的各类违法行为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二是加强科技手段应用

在重点路段、交通枢纽、收费站等部位,加强电子监控、云哨系统、声光警示等设施建设,提高路面管控覆盖面。充分利用收费站、公安检查站等卡口称重设备和监控测速设备对危货运输车辆进行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抓拍,加强对重点违法行为的查控。2023年以来,全市共查获危货运输车辆违法行为4400余起,其中违反禁限行1296起。违法车辆苏州本地号牌占38%、外地号牌占62%。

下一步,苏州交警将会同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进一步深化合作、创新举措。不断完善长效协作机制持续,提升协同监管制度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为全市、全省危货运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更多经验、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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