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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风行风热线《警务在线》特别直播——“冬季攻势”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1-10 15:16   访问量:

     主持人:本次直播由苏州新闻广播(FM91.1)播出,苏州广电看苏州APP、网易苏州同步直播。电视《苏州新闻》、《社会传真》、《联播苏州》和《苏州公安微警务》、《苏州警方》微信公众号,《苏州公安》微博集群全程跟踪报道,《苏州日报》“苏州警方”专版刊发。

十九大闭幕之后,苏州市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针对十九大结束后社会稳定形势的变化走势和冬季治安规律特点,全面开展了以打击突出犯罪、深化基础管控、化解社会矛盾、整改安全隐患为重点的新一轮集中攻势。

这轮攻势从打击盗抢骗侵财犯罪、出租房屋中小旅馆和流动人口管理、危险物品和寄递行业安全整治、到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冬季防火攻势等方面全面推进。

20171116日我市进入“冬季攻势”以来,公安各条战线可谓战果丰硕,在之前的多期《警务在线》栏目中,基层公安民警们已经通过各自的成果展示,向广大市民通报了各块面的成绩。

 “冬季攻势”仍在继续,今天的《警务在线》我们更是请到了重量级嘉宾,他们是:

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金锡奇

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吕思廉;

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支队长    昶;

苏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副政委    奚冠军;

苏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政委     黄 峰

 

主持人:今天在直播间,我们请到了苏州警队的五位嘉宾,他们是由市公安局副局长金锡奇带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吕思廉、交巡警支队支队长高昶、消防支队支队长朱亚明和指挥中心主任施伟华等领导。谢谢你们的到来,咱们就从金局开始,逐一和我们听众、网友打个招呼吧?

金锡奇:

各位听众、网友们大家上午好!我是金锡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我们肩上的职责,我们将牢记习总书记提出的“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旺盛的斗志、更加过硬的作风,不断开创苏州公安事业新局面,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主持人:今天是110日,对于公安机关来讲是一个特殊的日子,“110”想必也是老百姓最为熟悉的一串数字。节目前,金局对我讲,今天已经是第32个“110宣传日”了,那么金局,今年的宣传日又是什么主题呢?

金锡奇:

根据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今年的110宣传日我们将开展以110,守护新时代美好生活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110承担着24小时接受处理群众紧急报警求助的职能,与人民群众紧密相连,我们将紧密结合新时代赋予110工作的新使命,充分发挥好110应急处突“触发器”、打击犯罪“桥头堡”和治安防控“信息源”的重要作用,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爱护110、正确使用110,切实把有限的110资源用于群众紧急报警求助,不断提升110的品牌质效。

在过去的2017年,我市110呼入量达到了918万余起,占全省的21%,警务工作极其繁重,也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我们公安工作的越来越信赖。近些年,我们坚持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加强大数据指挥服务体系和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公安的辛苦指数换得苏州社会治安形势总体平安稳定。

主持人:谢谢金局。老百姓遇见警情就拨打110110指挥中心可以说是公安系统里与广大市民对话最直接的部门,今天我们现场就有来自110指挥中心的黄峰政委,刚刚金局介绍了110工作的总体情况,关于指挥中心的具体内容,请黄政委来给苏州市民做一个详细的解读:

苏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政委黄峰:

2017110报警服务中心和各基层处警单位牢记为民宗旨,认真履行职责,在具体的接处警环节上加强配合,及时有效地帮助群众解决了报警求助的一些急难险事,在群众危难时不断伸出援手,赢得了群众们的高度赞誉。我们具体作法是:

积极推动非紧急警情分流。依托“公安微警务”工作平台开辟了微信自助移车、微信举报、开锁求助、宣传咨询等警情受理、分流渠道,有效缓解110接警压力。2017年微警务共受理警情242046起。优化110社会联动工作。进一步加强与11412345的对接,拓宽移车类警情的受理渠道,加大非警务类警情的分流力度,积极争取政府层面出台指导意见,明确政府职能类警情部门权责,从法治层面保障警情分流,为基层派出所减负。实现了与市12345的系统对接,制定了双方互派工作单的流程和对接事项类别明细,真正实现了11012345网络互通。同时,加强与110社会联动单位的沟通联系,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联动,重点做强一级联动单位,确保一级联动单位全部网络派单,超过95%110联动警情实现了常态即时派发和实时反馈。加强应急管理建设,完善34个市级公安应急预案,更新应急处置专家库。积极探索110社会联动有偿服务模式,与蓝天救援队签约合作,有效整合社会专业救援力量和资源。

打造区域性联动中心。20173月,苏州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社会综合治理联动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深度整合部门资源,打破部门信息壁垒,在2017年底创建社会综合治理联动中心,以联动中心为中枢,构建以市、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管理,市(区)、镇(街道)两级指挥为骨架的综合治理运行架构和责任机制,实现社会治理相关单元数据汇聚、指挥集成、力量整合和执法联合,持续提升区域社会综合治理效能。逐步整合现有各类城市管理、民生服务热线电话,保留一个社会综合治理热线号码向社会公开,主要接受非紧急性投诉、咨询、建议等,并实现与110接处警平台等专业平台的联通对接;对需要联动中心协调处理的事项,由两级联动中心下发工作指令、督导工作进度、反馈工作结果;合署办公、一体化运作,实现社会部门的功能、人员调度的统一和联动作战,将在分流移车等非警务警情、统筹社会资源、服务综合治理、维护地方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市区吴中分局为全市社会综合治理联动中心建设试点地区,在做好区联动中心、分中心与市、区两级便民服务中心、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110接处警中心等各类平台的对接、测试、实战等工作的同时,同步推进公安移车平台、公安视频监控平台、呼叫中心等专业平台对接,促成归并整合全区30个公共服务短号、51条便民服务热线,实现一个号码管服务, 全面推进区社会综合治理联动机制建设。

 

主持人:年关将近,我们苏州也即将迎来实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之后的第二个春节,绝大多数市民还是积极响应的。金局,今年我们禁燃禁放工作与去年相比有哪些变化和新的举措?

金锡奇:

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是市委市政府推动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去年我市市区首次实施烟花爆竹禁放,在广大群众的支持下,元旦春节期间禁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空气质量较往年明显改善,纸屑满地的现象基本杜绝,极大减轻了环卫工人的清扫压力,非法私运私储烟花爆竹情况也大幅减少,实现了环境污染指数、火灾警情、安全隐患“三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事故“零发生”。去年81日《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正式施行,禁放工作由原先的政府规章上升到地方法规,对宣传引导、源头治理、执法查处等都提出了更为刚性的要求。同时,我们对原有禁放区域进行了科学合理调整,市区禁放区域由原来的376.22平方公里扩大到464.3平方公里,共计新增禁放区域88.08平方公里。春节很快到来,市区将实行禁放三级管控。其中,大年三十、年初一、年初四、年初五、正月十五七天内,全天候将实行一级禁放管控,希望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禁放工作,自觉遵守《禁放条例》的规定,主动放弃燃放烟花爆竹,并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说和举报。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共同为打造蓝天苏州作出贡献。

 

主持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虽然是很多市民积极响应的,但毕竟是正式实施的第二年,对此我们有没有什么针对性的措施?我们请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吕思廉详细介绍一下。

苏州治安支队支队长吕思廉推进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情况介绍:

一是突出宣传发动。我们紧紧围绕禁放一年来的禁放成效、新条例实施、新增禁放区域、新市民引导、以及负面典型警示等重点方面,以社会面宣传、“禁放宣传日”活动和五类易燃放群体重点宣传为抓手,综合依托报纸网站、电视电台、“两微一端”等各种载体,开展全媒体、多形式地宣传报道,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禁放条例》。

二是突出源头监管。年关临近,历来是违法运输、销售、存储烟花爆竹高发期。我们按照禁放区域烟花爆竹“零销售”、非禁放区域“减量销售”的要求,强化烟花爆竹销售、运输、存储等环节以及销售“黑窝点”的执法监管,切实把好源头治理关。此外,还会同市容市政、安监、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集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婚庆公司、鲜花店开展拉网式清理检查,全面清除非法销售点。加强对出租房、空置房、城郊结合偏僻地区的排查,捣毁私自存储窝点,从源头上减少非法烟花爆竹流入市场。共收缴非法烟花爆竹2500箱,破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4起。目前原禁放区域内的231家烟花爆竹零售点已全部停止销售;新增禁放区域内的17家零售商店许可证也已全部收回。今年市区烟花爆竹销量下降明显,销售额仅500万元,同比下降61.5%

三是突出严格执法。严格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禁放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对违法燃放行为,始终坚持做到四个一律:即对违法燃放不听劝阻的,对被处罚后仍违法燃放的,对一、二级重点管控期内违法燃放的一律带至公安机关接受询问调查并顶格处罚;对阻碍执法的一律以妨碍公务依法严厉处罚。目前,共依法劝阻违法燃放人员1902名,行政处罚196人。对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公安机关将在新闻媒体上进行集中曝光。

听众问:在禁放区域以外是否都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吕思廉《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明确规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由市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发布。除此情况外,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主持人:微信上面有问题:马上要结婚了,想放鞭炮可以通融一下吗?

吕思廉《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明确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地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希望市民移风易俗,积极支持禁放工作。

不仅是个人禁放,根据《苏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酒店、宾馆经营者,应当事先向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消费者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并对在其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酒店、宾馆经营者未履行告知、劝阻或者报告义务,并在其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发生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酒店、宾馆经营者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主持人:“冬季攻势”是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实际行动,也是防止社会治安形势反弹的一个重要举措。我们节目中也有听众来电反映过,说双十一、双十二期间的邮递业务比之前要求更加严格了。金局,是不是我们也在治安块面上有更大的动作呢?

金锡奇:

是的。按照省厅总体部署,从去年11月中旬到1月底市公安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保平安护稳定冬季攻势专项行动。针对社会稳定形势变化和冬季治安规律特点,抓住打击突出犯罪、深化基础管控、化解社会矛盾、整改安全隐患四个重点,组织部署打击涉枪犯罪、涉娼涉赌违法犯罪、打击盗抢骗犯罪,开展寄递业整治、互联网金融涉稳风险排查稳控、交通大整治、冬季防火等“十大攻坚行动”。

刚才主持人讲到的市民邮递物品时检查比以前更加严格了,其实这也是为了更广泛的公共安全考虑。我市寄递业业务总量大、机构网点多(全市日均收寄快递230万单,寄递业务量占全省总量的28.1%,位列全国第八位。全市现有寄递渠道法人企业及分支机构438家,其中包括46家分拨中心,寄递网点达到3660家)。在寄递行业整治攻坚行动中,我们重点针对通过寄递渠道买卖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毒品等各类违禁品日趋增多的情况,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查处打击,进一步强化对寄递行业的安全监管。推动企业内部建立了安全员、信息员、监督员三员制度,健全监督检查、宣传培训、情报信息三大体系,完善寄递企业自我管理监督机制。同时会同邮管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和查处打击,进一步规范收寄环节,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收寄实名登记、开箱验视、过机安检三个100%的制度执行,切实强化源头监管措施。下一步,我们将配合邮管部门全面推进寄递实名登记信息系统(苏易递)的安装使用,市民寄出物品均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配合快递员开包验视,希望广大市民给予支持。目前我市还存在一些代寄点,这些代寄点不是正规的快递网点,不能保证寄递物品的安全和及时送达,请广大市民到正规的快递企业网点邮寄物品,以确保自己的财产安全。

听众问:我要通过快递寄东西出去,需要注意些什么?

吕思廉首先你需要出示自己的有效身份证件给快递员;其次要配合快递员开包验视,当然除非是原包装。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邮政局、公安部、安全部发布的《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严禁邮寄禁寄物品,包括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爆炸物品,压缩和液化气体及其容器,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质、遇水易燃物质,氧化剂和过氧化物,毒性物质,生化制品、传染性、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毒品及吸毒工具、非正当用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非正当用途的易制毒化学品,非法出版物、印刷品、音像制品等宣传品,间谍专用器材,非法伪造物品,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进出境物品等18类物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禁止寄递的其他物品。

主持人:今天是10号了,再有102018年的春运工作就要拉开序幕,一年一度的大迁徙又来了。苏州是一个移民城市,每到春运,除去选择飞机高铁的人群,更多的人还是通过公路客运和自驾返程的。此外,年末岁初市民的应酬也逐渐多了起来,难免会有些人抱有侥幸心理,酒驾醉驾案件也会比较多发,所以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就显得尤为重要了。金局,我们都做了哪些工作?

      金锡奇:

岁末年初历来都是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多发期,人流、物流、交通流高度集中,交通违法高发、恶劣天气频发,社会关注度很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安委会专门部署了为期40天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针对冬季特点开展四项攻坚战,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一是执法查处攻坚战。主要是针对冬季易引发交通事故的重点违法,组织公安交警部门强力查处,重点开展2大会战,即酒驾醉驾会战和针对公路客运车、旅游客运车、危化品运输车、流动加油车高危重点车辆会战,组织执法小分队保持每周一次统一行动的力度,并邀请新闻媒体随警报道效果明显。

二是源头管控攻坚战。组织公安、交通、安监部门对全市交通运输企业进行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约谈处置。同时,积极组织教育、公安、交通部门强化校车及其线路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出行绝对安全;组织商务部门、公安、石油公司等单位,强化对流动加油车的综合治理,形成监管闭环。

三是合成共治攻坚战。依托市安委会,挂牌治理7条隐患道路,推动各属地政府春运前整改到位。同时,针对冬季恶劣天气多、影响安全行车的情况,组织公安交警、交通路政、市容市政、气象、环保等部门完善预案和联动响应机制,确保提前防范、快速处置。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市安委会部署的为期40天的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做到三个紧盯。一是紧盯节日安保,对春运、春节交通大流量和天气情况进行提前研判,做好应对准备;二是紧盯整治效果,围绕四项攻坚,进一步开展高频次、大力度的执法严管行动,同步开展声势强大的社会宣传,形成良好氛围;三是紧盯群众需求,进一步强化对交通流量、交通安全的信息发布,做好群众节日出行的安全提示、引导,通过与电子地图企业合作导航线路和自媒体视频直播等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交通出行服务。

主持人:今年九月份就统计说,苏州的私家车保有量全国第五,只比上海少8万量,估计超过是迟早的事情,所以我们开玩笑说,平常老百姓见的最多的警种就是交警了,交警支队的高支队长今天也在我们直播间,您给我们来介绍一下“冬季攻势”下的战果吧。

      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支队长高旭:

11月份中旬以来,全市交警部门根据省公安厅、市公安局以及市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大力开展冬季攻势行动和为期40天的专项整治,效果良好。目前,全市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157.2万余起,其中现场查处38.5万余起,交通事故同比大幅下降。(实现了交通死亡事故数、死亡人数分别同比下降26.57%26.53%;城市交通拥堵情况也有很大的改观,交通指数同比下降8.7%。)

交警部门重点开展了四个行动。

一是路面查处行动。共组织开展周末夜查行动6次,酒驾醉驾会战统一行动3次,检查车辆3.2万余辆,查获酒驾887起,流动加油车22辆,并查获冰毒105克。

二是隐患清零行动。针对两客一危及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交警部门积极走访重点运输企业,督促企业落实源头监管主体责任,认真排查整改各类隐患。目前,全市共检查交通运输企业589家,约谈103家,召开安全教育会362次。

三是应急处突行动。针对秋冬季节冰雪等恶劣天气多发的情况,已协调相关部门准备除冰融雪物资919吨,救援车辆58辆,确保随时拉得出、用得上。

四是安全宣传行动。依托“今日头条”、“看苏州”等平台,组织交警主持人现场解说及记者随警作战,深入酒驾会战等整治现场开展执法直播活动,并依托微博、微信“双微”平台发布冬季攻势信息,目前共发布相关整治信息5105条。

下一步,交警部门将紧紧围绕40天专项整治和即将开始的2018年春运工作,针对冬季交通管理特点,进一步深化冬季攻势行动,突出重点违法严管、重要隐患清理、恶劣天气应对、社会面宣传引导等工作,全力为市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听众问:现在新闻报道中看到了很多礼让斑马线的报道,听说苏州也设置了一些电子抓拍,我认为这很好,平时在过马路的时候,安全感大大提高,但是感觉还是有很多汽车没有礼让,想了解一下苏州的管理情况和下一步的打算?

高昶答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是体现机动车驾驶人文明交通素质的重要表现之一,也是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方面。目前,这项指标已经列入我市文明城市创建体系。从全国层面来看,各省、市都在积极倡导礼让斑马线行动,全国上下形成了一致共识。苏州已连续4届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在这方面更应该发挥示范标杆效应。目前,这项工作已经纳入我市交通大整治和“冬季攻势”的重点,我们主要采取民警现场查处和电子警察抓拍两大手段,严格执法管理,并针对为什么要礼让、怎样礼让等方面开展深入社会宣传报道,凝聚社会共识。目前,苏州市区已经设置了6处礼让斑马线的电子抓拍系统,启用半年以来,共抓拍机动车不礼让行人15793起,再加上现场抓获的26630起,共计4万余起,力度不可谓不大。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管理覆盖面还不够,群众意识还需进一步引导增强。下一步,我们计划在市区再新增30个点位、62套电子抓拍系统,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引导力度,将礼让斑马线打造成苏州文明城市的一张名片。

听众问:之前晚上在高架上开车的时候,发现一辆上高架的货车,号牌也不清楚、速度也较快,感觉很不安全,请问如何加大整治力度,减少货车通行对高架道路安全的影响?

高昶答:针对货车违法上高架行为,我市始终坚持重拳整治、严格执法,专门组织警力开展专项整治,调整勤务安排,重点针对货车上高架较多的夜间、凌晨等传统少警时段进行执法查处,并在内环快速路安装了29个电子抓拍设备,中环快速路安装了36套电子抓拍设备,加强非现场处罚。今年以来,市区已现场查处货车上高架违法8186起,电子警察非现场抓拍货车上高架违法6549起。同时,加大处罚力度,针对以往对此类违法处罚款100元、记3分力度偏轻的情况,积极联合城管、运管等部门联动执法,根据《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对载货汽车进入城市快速路的,处以罚款500元至2000元的处罚。

下一步,我们将在内环高架范围内建设35套货车闯禁区电子警察设备,覆盖内环所有上匝道以及进入内环高架的枢纽,预计20183月份投入使用,进一步加大执法管理力度。

另外,需要提示的是,并不是所有高架路段全部禁货,有部分高架路段货车可以通行:根据市政府通告,目前,中环快速路浒关段与312国道存在共线(约800米)、西环快速路北延阳澄湖西路至312国道(沪宁高速新区收费站的连接线通道约1公里)允许货车通行。同时,有部分车型的货车可以上高架通行:根据市政府通告,目前我市城市快速路是允许市区“货的”(在非高峰时段)和环卫、清扫车辆、路灯、供电、急救、消防、清障专用车辆通行的。201811日起,《关于加强市区工程运输车辆、专项作业车道路通行管理的通告》将正式实施。原来没有明确的工程运输车辆、专项作业车将禁止在城市快速路通行。

主持人:无论什么时候,安全都是头等大事,而在生活中火灾可以说是老百姓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的一个威胁,金局,今年我们苏州的火灾形势如何?

金锡奇:

冬季历来是火灾多发频发期。近期,北京、天津、广东和河北等地相继发生较大亡人火灾事故,我市火灾形势也不容乐观。

所以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结合全市实际,在126日的市安委会全体成员扩大会议上,专题部署了为期40天的突出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紧盯群租房三合一场所两个重点,围绕集中拆除一批火灾隐患难以整改且供人员居住的非法建筑、集中排查整改一批突出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一批消防违法行为、集中普及火灾逃生疏散消防常识等四个目标,守好不起火、烧不大、跑得掉三道防线,坚决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全市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了“冬季攻势”火灾防控工作,提出“攻坚40日、奋战100的行动口号,全面打响冬春火灾防控保卫战。警务督察、宣传、治安、交管、法制等相关警种部门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将消防工作统筹部署开展,形成全警消防工作格局。

“冬季攻势”火灾防控工作得开展,得到了省委常委、苏州市委书记周乃翔的高度肯定,并作出重要批示。批示强调:今年以来,全市消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三下降、一杜绝”工作目标,持续深化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断夯实社会面火灾防控基础,大力提升灭火救援应急能力,有效维护了全市火灾形势的基本平稳,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不起火”、“烧不大”和“跑得掉”这“三道防线”,浅显易懂,值得推广。冬春季节历来是火灾易发时期,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扎实推进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努力创造和谐安定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为苏州勇当“两个标杆”、建设“四个名城”贡献应有的力量。

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12·6会议精神和周乃翔书记批示要求,全力做好当前火灾防控工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周乃翔,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李亚平等6名市委常委、23名县区主要领导开展专项检查67次。全市328名党员领导干部挂钩150个乡镇(街道)、联系239个村(社区),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包干责任制。

201712月以来,全市共发生火灾96起、直接财产损失30.39万元、未发生亡人火灾,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和损失分别下降了42%97%,初步遏制了入冬以来居民亡人火灾多发势头。详细的情况请消防支队训练基地政委奚冠军介绍一下。

苏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训练基地政委奚冠军:

“冬季攻势”火灾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公安局的正确指挥下,全市公安消防机构和派出所紧紧围绕“三下降、一杜绝”的工作目标,深入开展突出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和“冬季攻势”火灾防控工作,综合运用“祛火源、降荷载、强设施、畅通道、强管理”工作措施,守好“不起火、烧不大、跑得掉”三道防线,坚决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冬季攻势”火灾防控前40天,重点针对群租房三合一两类火灾隐患突出场所,围绕四个集中治理目标,采取网格管理、闭环管理、工作约谈、宣传培训、督导检查和举报核查等六大工作机制,落实相关政府部门工作职责,确保行动取得实效,为春节、元旦等重要节日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冬季攻势”火灾防控后60天,重点针对人员密集、 九小、易燃易爆、出租厂房、老旧住宅、文物古建筑、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等十类容易发生大火及有影响火灾的场所单位,采取瞄准靶心防大火、夯实基础控小火、全力备战谋打赢、强化宣传提素质等四大工作机制,做到严防严管严控,确保各级两会等重大活动的圆满举办。

全市各地共发动1189个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网格力量,逐个地区、逐个场所排查登记。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积极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提出的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依法查处;疏散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一律依法整改;住宿10人以上的,一律加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实行专职管理员夜间巡查措施;住宿30人以上的,一律按照标准安装自动灭火、火灾报警等消防设施,明确专人负责消防管理;楼内、屋内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一律依法清理等五个一律工作措施。对久拖不改和拒不整改的现象,依据《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由属地政府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做到“乡镇吹哨、部门报到、齐抓共管、合力攻坚”。

截止目前,全市共检查社会单位41076家,发现火灾隐患57506处,督促整改57413处,临时查封710处、责令三停73家、强制执行2家、拘留7人、罚款744.95万元、拆除影响人员逃生的金属栅栏465个、搬离违规住宿8735人,形成强大震慑效应,着力从源头上消除隐患。

听众问:最近,我看到新闻报道中各地相继发生电动车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苏州也在整治了,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情况

奚冠军答近年来,电动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起火原因主要为电气故障。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伤亡。10月下旬以来,苏州市相继发生多起因电动车充放电故障引发的人员伤亡火灾事故,1028日,园区莲花五区车库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1123日,张家港杨舍镇善港村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1225日,园区古娄二村车库发生火灾,造成7人受伤,上述火灾的起火原因均是由于电动车充放电故障引起的,而违规停放进一步造成人员伤亡。

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省消防安全委员会下发的《电动车停放、充电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中都对电动车停放、充电提出了具体的规范要求。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做到以下几点来预防电动车火灾事故的发生:一是居民应当支持购买正品电动车和正规型号的电动车蓄电池,并严禁对电动车电气线路进行任何改动。二是居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规定的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三是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四是电动车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五是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给电动车充电。物业管理单位应对住宅小区私停私放、私拉乱接电线的违规情况进行劝阻、制止及集中清理。

 

主持人:谢谢听众朋友们的积极参与,也谢谢金局和各位嘉宾。通过嘉宾介绍和听众提问,我们也认识到,这次“冬季攻势”是苏州市公安局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一项实际行动,也是全市公安机关全力履职尽责、维护平安稳定的一项具体举措。

通过两个多月的集中奋战,进一步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有效防控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风险隐患,巩固发展全市平安稳定的良好局面,这也是用实际行动为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勇当“两个标杆”、建设“四个名城”创造平稳安定的社会环境。

今天是110日,江苏省第32个“110宣传日”,市民朋友在遭遇危险、困境时,110始终在你身边。当然,我们最后还要多说一句,遇到警情请拨110,如果是非警情求助,市民朋友可以拨打12345便民热线,或者直接拨打69150911政风行风节目热线。最后,再次感谢苏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金锡奇带队走进政风行风热线《警务在线》直播间,感谢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吕思廉;苏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支队长高昶;苏州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副政委奚冠军;苏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政委黄峰,感谢听众朋友的收听和参与。我们下期政风行风热线《警务在线》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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