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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公安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2-20 15:49   访问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苏州市公安局编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本局政府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苏州市公安局办公室,电话:65225661-20139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在市政府办公室的关心指导下,市公安局立足本职,依托公安门户网站,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我局配备6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度,市公安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9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其中,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62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321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441条,为公众了解公安信息提供了多样化途径。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咨询情况

2016年,苏州市公安局共收到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2件,均已办结并书面答复申请人。

2016年,我局“12345”便民服务热线受理工单1.5万份;寒山闻钟1.3万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市公安局共受理因申请人不服依申请回复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8起,行政诉讼案件5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及收费情况

  2016年度,市公安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专项支出,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将从两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方面,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能,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从事信息公开人员的水平和能力,全面提升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质态。另一方面,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方式和内容。以群众的需求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微信等新方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方式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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