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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名下有车辆未正常注销无法参加学法减分的?
来源:苏州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3-01-03 09:50   访问量:

根据公安部163号令《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的,无法通过业务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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