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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调整苏州市区积分落户计分标准的通告

关于进一步调整苏州市区积分落户计分标准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6-05-15 14:58 来源: 苏州市公安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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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发〔2026〕38号

为了进一步优化市区积分落户政策,促进更多在苏州稳定就业和生活的流动人口落户苏州,根据《苏州市区积分落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公安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商研究,并报市政府批准,现就进一步调整苏州市区积分落户计分标准通告如下:

在南京市、无锡市、常州市和镇江市的居住期限,可以视同为在苏州市的居住年限。

上述规定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苏州市公安局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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