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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在线》(2023年1月30日周一)
来源:苏州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3-01-31 15:42   访问量:

《新车“披”上米饭菜汤,高空抛物不可取!》

嘉宾:苏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浒墅关派出所陆剑华13771826021

主持人:出门在外要注意安全,要“眼观八方”“耳听六路”,但谁又能一直仰着头走路呢?生活中来自头顶上的伤害总是防不胜防,要是倒霉被高空抛物砸中了,该怎么办?今天我们的《警务在线》就邀请到了苏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浒墅关派出所警官陆剑华。

主持人:陆警官,最近听说你们接到了一起关于高空抛物的报警?

陆剑华:(自我介绍)

最近,我们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自己的车子被楼上倒下来的垃圾给弄脏了。接警后警方迅速赶至现场。经了解,吃过早饭的梁先生准备开车上班,来到车子旁,却发现刚洗过的车顶满是菜汤米粒等生活垃圾,车门上也有不少米饭残渣,见此情形梁先生气愤的报了警。我们当时有段现场录音,听众朋友们可以一起了解一下:【录音0130警务35″】

主持人:高空抛物在过年期间也挺多的,特别是往楼下扔垃圾的,那么针对这起案件,是如何取证侦破的?

陆剑华:由于这个小区并没有安装高空摄像头,我们民警接警后立即对周围居民展开走访。在我们仔细观察后发现,距离梁先生车辆最近的居民楼外墙上也残留着不少米饭菜汤,民警推断垃圾应该是从这幢单元楼上扔下来的。初步确定位置后,民警立即对每层住户展开详细的排查。当民警询问到四楼一户人家时,业主任某支支吾吾的回答引发了民警的怀疑。在民警的严肃询问下,任某终于承认是自己一时偷懒,把厨房的生活垃圾从窗户扔了出去。在民警严肃的批评教育下,任某终于意识到高空抛物的危险性,向梁先生诚恳致歉,并保证以后再也不会做此类事情。在民警的调解下,梁先生接受了任某的道歉。

主持人:这起案件并没有产生车损或人损吗?

陆剑华:对,因为是早晨饭后的厨余,所以大多是菜汤米粒等水质垃圾,并没有对梁先生停在楼下的汽车造成车损,没有人员损伤,但是情况比较恶劣,新车大过年的弄得很脏,当事人心情也很不好。

但是,这里也要给听众朋友提个醒:高空抛物是有正式罪名的,叫“高空抛物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补充:实践中,对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高空抛物行为,大多是经由民事处理途径处置,只有那些造成受害人严重受伤或死亡的高空抛物行为人,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高空抛物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比如高空抛物致人重伤、死亡,可能以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定罪处罚。

主持人:陆警官,刚才你说到,高空抛物“情节严重”的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个具体认定有没有相关的标准?

陆剑华:高空抛物罪的认定难点,主要是通过高空抛物手段构成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与“高空抛物罪”极易混淆,对这两者界分主要考量以下因素:

其一,行为的危害性:

前者属于具体危险犯,侵犯法益是公共安全,高空抛物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要求其危害性与放火、决水、爆炸等具有相当性,具有导致危害后果发生的高度可能性,足以危及或损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后者“高空抛物罪”侵犯法益是社会公共秩序,公共秩序应理解为不特定社会公众依照既定的行为规范、法律规定而共同实现的有条不紊的生活状态,体现的是一种稳定性、持续性、有序性的特质,构成此罪要求行为具有特定性、危害后果具有严重性。

其二,抛掷物品的危害后果:

前者行为入罪要求对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安全或重大财产造成现实侵害或具有侵害的高度可能,后者“高空抛物罪”要求对公众共同生活、遵循的社会秩序造成侵害,影响到公众对其生活环境安全的忧虑。

“高空抛物罪”“情节严重”的具体认定:

(1)抛掷物品的种类、高度。

抛掷物的种类与危害后果密切相关,尤其是抛掷物的形状、重量、大小等造成的危害程度相差迥异,抛掷重物、尖锐物等行为的危害性更为严重。而抛物高度具有导致他人人身及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的现实可能,抛掷物品的高度越高、冲击力越大、破坏性越强、造成的危害后果也就更为严重。

(2)抛掷地点、时间。

同种行为在不同地点造成的危害后果具有较大差别,如在公共场所抛掷物品造成的危害性远大于在偏远地区的同种行为。而案发时间与人流量紧密相连,如在节假日期间旅游景点实施高空抛物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更为严重。

(3)抛掷次数及危害后果。

多次抛掷物品表明行为人主观恶性极深,且导致危害后果发生概率更大。危害后果是具体行为危害程度的具体显现,是评价社会危害性及严重程度的直接标准,若行为人抛掷物品的行为不具有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可能性,则缺乏刑事惩治的必要性。

具体到本案中,当事人任某首次从高空抛掷生活垃圾,抛掷高度为4层高,且抛掷物品的种类主要是汤汤水水等垃圾,其行为并未造成车损和人员伤亡,故综合考虑到任某高空抛物次数、抛掷高度、物品种类、主观恶性,在其行为没有造成重伤、死亡危害后果情况下,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教育,并取得了报警人梁先生的谅解。

主持人:确实,过年期间,我们自己小区,有时候也会听到楼上往下扔鞭炮炸响的声音,像这种是不是也很危险?

陆剑华:是的,像这种会炸开的鞭炮是很危险的,首先,我们苏州大市基本上所有的居民小区是禁止燃放烟花炮竹的,其次这种炸响的鞭炮轻则让其他居民受到惊吓,另外,它没有熄灭的火花,还极易引发火灾,危害生命安全!

除了烟花炮竹,其他还有几种很危险的高空抛弃物:

烟头:未灭的烟头落入易燃物中,极可能引发火灾。

菜刀:刀具下坠,如遇人体,后果不堪设想。

啤酒瓶:啤酒瓶高空着地会产生爆裂、碎开、碎片飞溅。

花盆:花盆砸到路上,轻则吓人,重则致命。

砖头:轻则致伤,重则致命。

晾衣杆:晾衣竿带着金属弯钩,弯钩如袭入人体特别是头部,将造成致命威胁。

警方提示:除了刚才介绍的物品,其实什么都不能从楼上往下扔,今天的案例里任某是弄脏了人家的车子,万一砸破车玻璃、甚至伤到行人,那后果不堪设想。所以,高空抛物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极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不要以身试法,自觉抵制高空抛物行为,从自身做起,养成文明生活习惯,共同守护我们“头顶上的安全”。

警务在线(片花)2月6日周一10:00-11:00

《苏州交警重要提醒!开学了,学校周边交通有变化》

嘉宾:园区分局交警大队曹健13913119855

主持人:寒假过完啦,今天苏城中小学生都开学了,新的学期,新的开始,家长们都很关心接送时校园周边的通行效率以及孩子们的上下学的安全,今早咱们园区的交通情况,我们先请今天的嘉宾园区分局交警大队曹健警官,跟我们介绍一下:

曹健:(自我介绍)

根据今早整个园区交通的现状,开学后,园区交通态势将呈现人车流量明显上升、送学通勤交通叠加、早高峰提前且通行压力提升等趋势。

(以下需更新)

园区整体交通流量将有所增加,早高峰车多缓行时段,周一早高峰提前至6时45分,预计今天晚高峰车多缓行现象也将延迟至18时30分,园区部分城市快速路及学校周边主次干道,也将出现车多缓行情况。

今天早高峰,园区运行机动车辆数将达65.7万辆,过车总次数达480.5万辆次,拥堵指数为1.38,平均车速为28公里/小时。

具体到学校周边:

01苏州大学附属中学

因轨道7号线娄葑站站点及通园路站-娄葑站盾构区间建设施工需要,一直到2024年12月31号,通园路(南摆宴街至北摆宴街段)实施全封闭施工,禁止一切车辆和行人通行;一直到今年年底,黄天荡桥实行全封闭施工,除行人与非机动车外,禁止车辆通行。由于通园路局部封闭施工,车辆从东环路、东振路、星杭街等道路绕行,加剧东振路交通压力。

苏州大学附属中学及苏州工业园区第一中学正门均位于东振路,绕行流量将对送学车辆造成影响。

02星海实验中学

星海实验中学西沈浒路校区位于苏虹中路、星湖街、西沈浒路和华池街合围区域。因华池街-西沈浒路口轨道施工,南、北和西进口车道减少,均为三个进口道和一个出口道,路口通行能力下降。

早高峰期间,华池街南往北为主要交通方向;晚高峰期间,华池街北往南为主要交通方向,呈现出明显的潮汐交通特性。鉴于此,园区交警在华池街-西沈浒路北进口设置潮汐车道,早高峰保障南往北快速疏散,晚高峰保障北往南快速汇入。

03东沙湖学校

东沙湖学校北门位于东沙湖路,因学生人数较多,家长接送车辆流量较大,部分家长不遵守“即停即走”原则,很容易致使车辆在路段积压,排队溢出至钟南街-东沙湖路口造成拥堵。

04星汇学校

星汇学校北门和人才子女学校南门都位于兆佳巷,上下学期间部分家长不遵守“即停即走”原则,接送车辆违停占用车道,导致路段通行能力下降。

05星湾学校

玲珑街-西沈浒路接送车辆违停现象多,未能做到“即停即走”,影响路段通行效率;非机动车较多,部分家长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造成路口秩序混乱。

06西交附中

西交附中北门位于钟慧路,路两侧设有停车泊位,当机动车辆大量汇入钟慧路时,两侧停车车辆影响路段顺畅通行。

主持人:针对之前早晚高峰,学校周边路口拥堵的情况,其实,从刚过完年,园区交警就开始进行了信号控制方案的调整,具体情况请曹警官跟我们说说:

曹健:家长们接送孩子请注意,校园周边的信号装置配时,已经切换到了开学模式。

针对学校周边路口进行信号控制方案调整,根据上下学流量变化情况,优化时段划分、绿灯放行时间、干道绿波方案,满足机动车通行和行人安全过街需求;

1、通过启用灯控、增加专用相位等方式优化路口放行方式。以星湾学校-玲珑街为例,假期期间启用黄闪控制,开学后恢复红绿灯控,保证学生过街安全;

2、优化施工路段学校周边路口信控方案,保障行人通行安全。以华池街-西沈浒路为例,细化信号配时时段方案,增加行人过街时间;

3、优化学校周边路口的可变车道切换,随上下学时间段流量特征优化时段和方向。以现代大道-玲珑街西进口可变车道为例,6:55-7:35和15:45-16:45时段由直行变为左转,方便接送星湾学校东校区学生的车辆通行;

针对开学后交通流程特性,已累计研判学校周边路段62条,优化信控路口161个,调整可变车道9处。

以星湾学校—玲珑街为例,假期启用黄闪控制,开学后恢复红绿灯控,保证学生过街安全;优化施工路段学校周边路口信控方案,以华池街—西沈浒路为例,细化信号配时时段方案,增加行人过街时间。

优化学校周边路口可变车道切换,随上下学时间段流量特征优化时段和方向。以现代大道—玲珑街西进口可变车道为例,6:55-7:35和15:45-16:45时段由直行变为左转,方便接送星湾学校东校区学生的车辆通行;针对开学后交通流程特性,园区交警已累计研判学校周边路段62条,优化信控路口161个,调整可变车道9处。

开学首周,园区路段早高峰车多缓行时段,将较暑期早高峰有所提前(周一早高峰将提前至6时45分),晚高峰车多缓行现象也将延迟至18时30分之后。

01配时方案优化

景城学校:增加万盛街-九华路早高峰东西放行相位时间,由30S增加至40S,周期增加至88S,控制模式由自适应控制改为固定时段控制。

星湾学校东校区:玲珑街-现代大道南北直行时长由24S增加至38S;玲珑街-西沈浒路实行自适应控制,开学后路口流量增大,已调整该路口最低南北直行相位时间为70S;玲珑街-星湾学校于6:45-8:00、17:00-18:00启用行人过街灯,其余时段开启黄闪。

星湾学校西校区:星港街-槟榔路7:15-8:00上学时段,东放行时长由32S增加到37S,16:30-17:30放学时段,东放行时长由28S增加到32S。

星洲学校:旺墩路-津梁街为自适应控制路口,开学后路口流量增大,已调整该路口最低南北直行相位时间为50S;钟园路-津梁街为自适应控制路口,开学后路口流量增大,已调整该路口最低南北直行相位时间为50S。

星海学校:星海街-苏茜路最低南北直行相位时间为60S,并将行人阶段时长由26S增加至30S,由此保障行人过街安全。

02放行模式调整

通过启用灯控、增加专用相位等方式优化路口放行方式。

03可变车道调整

学校周边信号灯路口的可变车道,跟随上下学时间段流量特征而变化车道方向。

星湾学校东校区:现代大道-玲珑街西进口可变车道6:55-7:35时段由直行更改为左转,其余时段均为直行。

星海学校:星海街-苏茜路南进口可变车道6:35-7:30设为左转,其余时段均为直行。

主持人:新年之后,园区也加快了交通建设,给市民出行带来了很多利好,比如我们很多住在湖西的同事,现在都选择通过金鸡湖隧道上下班,今天,这条隧道的通行情况?其他还有哪些道路新建或正在建设?

曹健:多年来,园区在智能交通、5G、车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新兴产业领域积淀了独特的发展优势。根据《苏州工业园区智慧交通2021-2023三年行动计划》,今年,园区智能交通覆盖率将由现在的45%提高至100%,各业务平台系统全面升级提档,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智能网联产业技术创新基地。

园区将依托思路、机制、人才和技术的全面保障,进一步推进智能交通外场建设、数据资源体系建设、道路交通便民服务建设、智能辅助决策建设、交管业务专业功能建设,打造更加智能、高效、优质的园区交通治理体系。

近日(0126),苏州轨道交通8号线园区段的仁爱路站最后一段顶板混凝土完成浇筑,标志着该站主体结构全部封顶

8号线起于西津桥站,途经高新区、姑苏区、相城区、园区,止于车坊站,线路全长35.5公里,设站28座,仁爱路站是8号线第25座车站。

8号线仁爱路站位于园区科教创新区(松涛街与仁爱路站交叉口),该车站由中铁十八局承建,车站周围有苏州大学独墅湖校区、中国人民大学苏州校区、西交利物浦大学、东南大学苏州校区、苏州百年职业学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十多所院校。仁爱路站的建设,将为周边高校提供更好的出行服务!

此外,园区跨沪宁高速重要通道扬明路-沙苑路-缤特力路(跨沪宁高速)工程

进展也更新啦,该工程的主桥钢箱梁顶推,顺利完成并精准落梁。

扬明路-沙苑路-缤特力路工程由市政工程部建设,城市重建代建。项目北起阳澄湖大道,经和顺路后上跨越沪宁高速,南至扬东路,全长1140米,双向四车道,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其中主桥采用40M+70M+40M单箱双室等高连续钢箱梁,总长150米,总重1739吨,项目计划于2022年10月建成通车。

为确保项目顺利安全实施,园区规建委组织参建单位,邀请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宁沪高速公司及业内专家进行了多轮顶推施工方案修改完善,制定现场作业指导书和应急预案,并开展了安全应急演练和钢箱梁试顶推。

扬明路-沙苑路-缤特力路(跨沪宁高速)工程建成通车后,园区将再添一条跨沪宁高速重要通道,这也是近两年内继星塘街北延、剑科路接方湾街后新增的第三条跨高速重要通道,将进一步完善园区北部路网,提升区域交通服务水平,促进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域繁荣发展。

主持人:曹警官,您这是不是还带来了一份文明交通倡议书,来跟我们一起说说

曹健:

苏州工业园区学校师生文明交通倡议书

2023癸卯新春已经到来,大家的学习工作生活翻开了新篇章。新的学期,新的开始,为避免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对大家的人身、财产造成伤害,在此我们向园区全体学校师生发出如下倡议:

一、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在学习闲暇,可以和家长一起通过普法书籍、宣传活动、互联网查询等途径了解学习交通法律法规知识,牢固树立文明交通意识,增强自身交通安全法制观念;积极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做交通安全的“小小宣传员”,与家长一起参与到营造平安、文明的学习生活出行环境中来。

二、养成文明出行习惯。适龄骑行自行车(年满12周岁)或电动自行车(年满16周岁)上路时不违法载人,不戴耳机听音乐,不“单脱手”使用手机、吃零食,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驾乘电动自行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步行过马路时,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不在道路上勾肩并行、嬉戏打闹,不在道路上进行打球踢球、旱冰轮滑等体育活动。遇到恶劣天气尽量不出行;下雨天气出行时要减速慢行,以防泥水飞溅损及他人;不从车内向道路抛扔果皮、纸张等垃圾物品,以防造成交通事故。

三、爱护各类交通设施。不随意移动、遮挡或者破坏道路上的各类交通标志、标线。如发现交通设施存在问题,可联系“110”告知交警部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应按序停放在指定位置,不要随意占道停放或占用机动车停车位停放。

四、加强出行安全管理。上下学出行应严格注意交通安全,严禁搭乘非法营运车辆,严禁搭乘陌生人的“顺风车”,坐车时全员全程系好安全带,时刻保护好自身安全;集体出行更应选择正规客运车辆和驾驶员,严防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同学们、老师们,交通安全连着你我他,文明交通环境靠大家。让我们一起携起手来,齐心协力、从我做起,做一位文明的交通参与者,以实际行动共建“大美园区”!

苏州工业园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2023年2月

主持人:从2021年,苏州就全面启动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园区交警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尝试

曹健:

2021年,苏州全面启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正式发布《苏州市儿童友好城市战略规划(2021-2035年)》和《苏州市儿童友好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以“一米高度”打造全域化多类型的儿童友好城市。

为此,交警部门已经设置醒目的交通提示牌、鲜艳的人行斑马线、规范的停车划线……确保小朋友们平安出行

新的学期我们将全力保障包括景城学校“通学约巴”、金鸡湖学校地下接送通道

在内的各项护学举措安全运行,科学合理部署警力,引导家长车辆“即停即走”护送学生安全有序通过。

铺就“平安路”,站好“护学岗”,我们采取“一校一策”工作方法,结合各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环境,打造“儿童友好”交通体系

主持人:最后跟我们的学生和学生家长做交通安全提醒

曹健:

园区交警提醒:

1、开学首周,早高峰车多缓行时段将较暑期早高峰有所提前(周一早高峰将提前至6时45分),晚高峰车多缓行现象也将延迟至18时30分之后。请接送学的家长们合理规划时间,适度提前出门。

2、开学后,早晚高峰交通流量增大,缓行路段较多,建议市民提前规划出行方式、时间及线路。请大家尽量选择畅通路段,避开学校周边,实时关注苏州交通广播、路面交通诱导屏、互联网导航软件等路况播报,这是快速通勤、送上下学的重要秘诀。

3、提醒家长们,在接送学生时做到文明行车、即停即走,礼让行人,自觉维护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在新的开始,孩子和家长们,都应该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只有做到自觉守法、文明礼让,上学路上才能一路安全相伴!

主持人:除了园区,我们一起来关注下其他区域的校园周边交通情况

★姑苏区

双塔街道

民治路幼儿园、公园路幼儿园、沧浪实验小学、苏州市第一中学、苏州市第十中学、苏州中学等学校均集中在双塔街道,位于古城中心地区,涉及人民路、十全街、凤凰街、十梓街、公园路、民治路等道路,建议家长提前规划路线、预留时间,行车途中服从交警指挥引导,自觉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顺利通行。

平江街道

平江实验学校位于干将路主干道,学生出入均需从干将路通行,上学时间与早高峰重叠,可能出现车多缓行的情况,请家长送学时做到“即停即走”,通过车多缓行路段时做到安全驾驶、有序通行,服从现场交警指挥,同时注意车门开门安全。

★吴中区

木渎片区学校

木渎实验幼儿园、小学、中学均分布于南亭路沿线,上下学期间车流量较大,但道路宽度较窄,通行能力有限,建议家长严格遵守“即停即走”接送原则,通过周边路网绕行驶离,保障道路顺利通行。

尹山湖片区学校

尹山湖实验小学附属幼儿园、小学、尹山湖中学均分布在尹安路沿线,且距离独墅湖南隧道出入口距离较近,上下学期间车流量较大且较为聚集,道路宽度有限,容易引起道路交通拥堵,严重时将会影响独墅湖南隧道通行。

建议家长“即停即走”,减少排队拥堵,依湖路、尹山湖路施工结束已恢复通行,家长可通过周边路网绕行,避免原地调头,保证道路交通整体顺畅。

新蠡路片区学校

苏州外国语学校及其附属幼儿园、苏苑高级中学集中分布在新蠡路—翻身路—苏蠡路—先锋路片区,上下学期间车流量较大且较为聚集,道路宽度有限,容易引起道路交通拥堵。建议家长“即停即走”,减少排队拥堵,通过周边路网绕行,保证道路交通整体顺畅。

★苏州高新区

为了让学生出行更安全,让老师放心、家长省心,苏州高新区交警联合市区行业管理部门、市公交集团新区公司等部门前后多次进行实地勘察,形成2+3+2金山路沿线公交配套方案:

常规线优化2条,313、388路新增停靠狮山新苑西、和乐家园南、金河国际西等三处站点。

接驳巴士3条,针对私家车接送学生的驾驶人,新增新区实验初中金山路校区、苏州实验中学以及新草桥中学校门口至狮山国际会议中心接驳线各1条,线路运营服务时间将完全贴合学校放学时间,对于私家车停放规则将由原来的金山路沿线路边引导至会议中心进行停放,学生可以乘坐快速摆渡至停车场,进一步缓解晚高峰期间金山路沿线因私家车违停导致的交通压力。

通学公交2条,分为东西两条线,线路将串联起新区实验初中金山路校区各施教区,并与轨道交通3号线狮山路站接驳,在实现两网融合的同时让学生也多一种绿色出行方式。

开学季,苏州交警将依托“警格+铁骑+社区”开启护航模式。

苏州各区交警针对校车的车辆刹车制动系统、车灯照明、轮胎等车辆基本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安全带、灭火器、逃生锤、医药箱等保护救援设备是否正常进行了确认。依托“警格+铁骑+社区”的工作模式,积极倡导“警方、校方、学生家长、志愿者、社区、社会力量”多方联动机制,着力打造学校区域友好型道路交通环境,呼吁各部门发挥职能优势,结合良好的家庭教育,多方共同参与校园周边交通治理与学生安全保障,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从今天早间整体情况来看,早高峰交通流量增大,缓行路段较多。这里,也请接送学的家长们提前规划出行方式、时间及线路,适度提前出门,新学期也祝同学们学业有成,安全上学,平安回家。

警务在线(片花)2月13日周一10:00-10:30

《未“毕业”新手醉驾上路,“翻车”的后果十分严重》

嘉宾:姑苏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沈晓

主持人:酒驾的危害,大家都知道,但是,一直有人心存侥幸,铤而走险。明天就是情人节,现在街头巷尾节日的气氛也都烘托起来了,很多朋友也都谋划了聚餐庆祝活动,也少不了推杯换盏、把酒言欢,今天,我们警务在线节目,邀请到了姑苏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沈晓

沈晓:(自我介绍)

酒驾是马路上的第一大“杀手”我们对酒驾醉驾“零容忍”。

全国公安交管部门一直都在持续开展酒驾整治集中统一行动,严查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但是总有人铤而走险,上个月18号14时30分左右,我们姑苏交警大队双塔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一辆红色轿车翻车了,车里还有两个人被困。民警立即赶到事故地点,此时,消防队员也已经赶到,随后120救护车也来到了现场。经过多方努力,消防队员从车内先后救出了乘客陈先生和驾驶人张某,经现场医护人员检查,两人并无大碍。然而,张某满身的酒气让交警警觉起来,立即要求其配合做现场酒精呼气测试。可是,连续几次检测过程中,张某都中断呼气,无论交警怎么教育都不肯配合检查。核查身份时,张某告诉民警,自己正在学车,目前没有驾驶证。也就是说张某在无证驾驶的状态下,又极有可能存在酒后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立即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经检测,驾驶人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张某说这辆车是朋友陈女士的,事发当天上午,陈女士开着车带了自己和陈先生一起去医院。趁着陈女士在医院检查的时候,张某拿了备用钥匙,开车带陈先生去附近的面馆吃午饭,在面馆喝了酒以后又准备去周边“转转”然后再去接陈女士。就在这途中,行驶中的轿车蹭到了路边的路牙,导致了这起车辆侧翻事故。

主持人:这是还没驾照呢,还醉酒驾驶,太危险了!那像这样的情况,是怎么处罚呢?

沈晓:目前,该起案件已经移交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事故大队作进一步调查和处理,驾驶人张某将因无证、醉驾的严重违法行为面临严肃处罚。

无证驾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那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营运2000、非营运1000),可并处拘留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而对于醉驾的处罚规定,我们待会儿详细说明。

喝多少算酒驾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醉酒驾车的测试2004)中规定:

饮酒驾驶

血液中酒精含量小于20MG/100ML,不构成饮酒驾车行为(不违法);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20MG/100ML,为酒后驾驶;

醉酒驾驶

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为醉酒驾驶。

最新酒驾处罚标准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1000元—2000元,处以10日以下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主持人:我们微信上有听友在问,晚上喝了酒,有时候早晨还晕,这样也不能开车吧?

沈晓:对,要警惕“隔夜酒”、“隔餐酒”

酒精在人体内的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人的体质不同,酒精的代谢速度也不同。

因此某些司机在中午或晚上喝酒,休息一段时间或一个晚上后,以为酒精已经代谢完毕,继续开车,实际上是“人醒了,酒没醒”的状态。酒驾认定标准与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酒量大的人饮酒后即便神志清醒,血液中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根据酒量大小来判定是否酒驾,是毫无科学依据的。

所以如果前一天喝酒比较晚,或者喝的比较多,为了安全,第二天也就不要自己开车了,要充分休息。

这里重点还要说一下“二次酒驾”: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旦被查处,不分何时何地,无论间隔多长时间,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均属于二次酒驾,这种是要从重处罚的。

主持人:走亲访友、聚餐聚会活动现在都很频繁,酒驾醉驾肇事风险很大,最后还请沈警官给我们提醒.

沈晓:酒精对身体的影响——

1、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2、产生视觉障碍

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及时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3、情绪不稳定

在酒精的刺激下,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不计后果、胆大妄为,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

4、酒后驾驶员意志薄弱

饮酒后驾驶员易困倦,开车睡着了,把人撞了他都不知道,事故危害性、公共安全的危险性非常大。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查获多起等信号灯放行时睡着的案例,还有蹭到路牙以后睡着了的案例)

酒后开车害人害己,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请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聚餐聚会时要及时劝阻酒后开车,共同抵制酒驾醉驾,切勿心存侥幸、知法犯法。

提醒广大驾驶人:喝酒后,开车一定要找代驾,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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