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寒地冻,冬季行车安全谨记心间
嘉宾:
张家港市公安局交警杨舍中队民警:陈科吟
张家港市公安局交警城西中队副中队长:程欣欣
张家港市公安局交警锦丰中队副中队长:刘玖玲
直播:
节目正在通过FM91.1、苏州新闻广播,云听、蜻蜓FM 等APP同步直播
立冬后气温显著下降天气日寒,昼短夜长特别是夜间和凌晨气温降低、视线不良、路面结冰这些不利因素极易导致车辆侧滑诱发交通事故,冬季行车应注意的事项及最近的一些案例,一起来关注
案例:八旬老人骑车摔倒,蜀黍严冬送暖助归家
12月14日18时05分许,寒冬腊月,夜幕降临,张家港市公安局交警城西中队接到路人报警称,在西湖苑百桥路路口一老人骑人力三轮车摔倒,民警接到警情后迅速前往。
(“阿姨,您有没有哪里受伤啊?您冷不冷啊?”民警见到当事人缪某急忙地问。)天气寒冷,不知道老人出来了多久,民警立即自费买来了热牛奶给老人取暖,在询问中发现老人可能迷路了,因老人身边没有手机,且说话表达不清,一时无法查询到有效的信息,后经多番查询,最后联系到了老人的儿子。
原来,老人缪某已85岁高龄,家住城北,老人也记不清是什么时候从家里出发的,只记得自己要出门买菜,骑着骑着不知道骑到了哪里,并从三轮车上摔了下来,家里人也一直找不到老人,已去派出所报警,接到城西中队的电话,缪某家属一颗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并迅速从城北赶来将老人接了回去。临走时,民警叮嘱老人出门要注意安全,如遇情况及时报警求助,也交代了缪某的家属要好好照顾好老人,在老人身上准备防走失联络卡。老人的儿子对交警城西中队民警、辅警们热心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态度深表感谢!
对于这类经常会迷路的老人,建议家属在衣服内放置防走失牌,标注联系电话,或者放置定位手机,以便及时发现。冬季寒冷,老人在外迷路长时间在户外容易被冻到,“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希望大家都能更加关心家里的老人。
案例:“低头族”小伙逆行,单手骑车玩手机结果。。。
骑车看手机,殊不知,这样的分心驾驶,危险重重!11月27日,在锦丰镇锦江大桥西侧发生一起两辆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源头竟是一部“手机”。
从监控视频上可以看出,事发时,朱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金鹿路西侧非机动车道由西向东行驶过程中,一直单手持把,一手拿手机,“低着头”注意力全部在手机上,并未观察前方路况,一直处在“盲行”中,导致其行驶至事发地点时,恰遇由东向西行驶而来的胡某,胡某行驶途中也“分心”骑车,未看到前方行驶而来的朱某,故两人两车避让不及,直接迎面相撞。
经认定:在该起事故中,朱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胡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冬季,由于天气寒冷、路面湿滑、能见度降低等因素,交通安全风险显著增加,分心驾驶的危害性也随之放大。因此,冬季交通安全需要我们更加警惕和重视。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拒绝分心驾驶,保持车速适中,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随时准备应对突发情况。
案例:【冬季安全】“无证”遇上“酒驾”逃逸顶包还露馅?
真相终大白
在11月28日凌晨2点45分左右,在我们张家港杨舍镇的西塘公路和东南大道路口。当时是一辆黑色轿车经过十字路口时候无视红灯,与一辆沿东南大道左转弯的蓝色轿车发生了碰撞。事故呢造成两车受损严重,蓝色小车内的气囊全部弹出,地上也全是车辆碎片。
那乍一看是一起普通的两车相撞事故,但随着调查的深入,我们发现这起事故非常的不一般。
当天出警民警到达现场的时候,发现路边是有两名男子的,其中一名是报警人张某,就是蓝色轿车车主,另一名白衣男子呢他自称是这辆黑车的驾驶员。但是奇怪的是,报警人一直跟我们反映,这个白衣男子是后来跑过来的,他明明看到对面黑车上下来的是两个穿黑色衣服的人,而且当时已经是从小路逃逸了,这个白衣男子是后来过来的,肯定不是真正的驾驶员。
那带着疑问,我们后来仔细查看了路口的监控,视频显示,事故发生后,双方驾驶员都有点不对劲,都选择待在车内,迟迟不下车。然后大约过了3-4分钟,这个报警人张某才下的车,但是呢没有跟对方碰面,一直在路边走来走去徘徊不定,接着2分钟后,对面黑车上也下来两名男子,穿的确实是黑色衣服,身型、体态确实和白衣男子不像,然后他俩呢也是连面都没跟张某露一下,就直接弃车从旁边的小路溜走了,张某看到了这个情况估计挺懵圈的,犹豫再三之后呢,才拿起手机选择了报警。
那现场因为张某当时是有受伤的情况,我们民警在信息登记、现场勘察之后,就叫了120把他送到了医院。在医院我们例行对他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后,发现他呼气值竟然是为53mg/100ml,大于20了嘛,属于酒驾范畴了!那张某也挺老实,他坦诚自己在前天晚上5点和朋友在饭店里喝了点白的,之后回家睡了一觉,凌晨又醒了想要出门买点东西吃,才开车出去的,虽然他是睡了一觉了,但显然这个酒精没有完全代谢,导致他开车时仍处于酒驾状态。
那么确定张某这一方是酒驾了,那另外一方是否也真的存在顶包的情况呢?我们根据张某反映的线索,通过车牌研判,最终找到了黑车登记的车主文某和当天真正的驾驶员王某。原来前天晚上车主文某呢也是喝了酒,本来想叫代驾了,但这个和他一起的王某啊就自告奋勇说让他来开车,虽然他没有驾驶证,但在老家云南经常开,技术还行。”文某听听觉得可以,就放心地把车钥匙给了他。那结果呢王某因为不熟悉张家港路况,在路口问文某怎么开时,一时疏忽,闯了红灯,酿成了这场事故,后来想着自己无证驾驶嘛,文某又喝了酒,换座位也不行,两个人在车里商量了就想着“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就下车跑到单位宿舍,还说服自己的一个亲戚,就是后来这位白衣男子过来顶包。
这起事故经我们交警认定,王某因无证驾驶,且在经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未按信号灯指示通行,事发后弃车逃逸,占主要责任,而张某忽视安全,夜间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占事故次要责任。还有那位白衣男子,因为帮王某顶包,属于提供虚假证言,也被派出所行政拘留并处罚款了。
那这起事故呢很复杂啊,但对大家来说也很有警示意义,现在冬天了,又临近年关,各种庆祝活动和亲朋聚餐日益增多,警方也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务必注意交通安全,千万不要酒后驾车。还有无证驾驶,也是马路上的“定时炸弹”,不仅危害自己,更威胁他人生命安全。另外,大家也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切勿帮他人顶包,提供虚假证言,面对交通违法行为,要勇于承担自己责任,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工作,这样才能共同维护我们这个安全、有序的交通大环境。
案例:【冬季安全】占道乱窜,非机动车“险象环生”终酿事故!
那在11月底一天下午,我们一方当事人年某呢他驾驶中型结构自卸货车沿着港城大道由南向北行驶,在通过中兴路路口时,他注意到前方机动车车道内有一人,就是我们另一方当事人柳某,他呢正占用机动车道骑行电动自行车。年某随即计划向左变道避让一下,然而,这个时候柳某在未观察侧后方情况下,竟然也同时开始向左变道,意图是想从路侧的一个豁口掉头。那年某紧急向左打方向并采取制动措施,但因为货车车身重啊,惯性原因导致他这个货车甩尾侧倾。这个时候,驾驶电动车的柳某才意识到了危险,但他的电动车制动性能可能已失灵,虽尝试用双脚点地刹车,但还是未能阻止事故的发生。双方车辆在紧急避让中不可避免地发生了碰撞。
撞击后,年某立即下车查看,发现柳某下肢被压在货车之下,现场地面上也都是血迹,年某吓得赶紧拨打了急救和报警电话。
幸运的是,柳某在事故中并未遭受生命危险,但下肢严重受损,目前正在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
经过中队调查和综合分析,认定事故原因为:柳某忽视安全,驾驶二轮电动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且所驾驶的电动车制动器不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导致在紧急情况下无法采取有效措施避让,是造成事故的一方面原因。另一方面,年某驾驶机动车时疏忽大意,对道路情况观察不足,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因此双方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那我们警方在这里也作出提示:冬季出行,我们驾驶非机动车应更加注意安全。一定要在规定车道内行驶,在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段时,应在斑马线上下车推行,并仔细观察来往车辆,确保自身安全。同时,上路前务必检查车辆制动性及各项功能是否有效可靠,特别是在冬季,不管是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车辆部件都可能因低温而受影响。另外,骑电动车时,由于衣服穿得比较多,帽子、围巾等容易遮挡视线,影响操作灵活性,因此大家也要注意调整好衣物,确保自己视线清晰,操作自如。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案例:货车右转需远离,谨防“死亡弯月”
大货车右转弯存在内轮差,大货车驾驶人存在视线盲区,在这个区域内的行人、电动二、三轮车等都非常危险,行人、驾驶人出行都应格外注意。
12月17日15时05分许,张家港市公安局交警城西中队接到报警称,在杨舍镇新闸路与张杨公路路口发生一起大货车与电动三轮车相撞事故,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
“我看他的车停了下,我就过来了,不知道他怎么就撞上来了......”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施某见到民警着急忙慌地说着。“这个大货车有盲区,不要和它抢,宁愿让它先走,大货车看不到你的。”民警耐心地向施某解释。(电台节目建议以出警民警口气描述:到达现场后,施某和我们民警说,自己明明是看到大车停下来的,但是不知道怎么又开起来了,就撞上去了。)
经询问及查看监控,事发时,赵某驾驶苏E号牌重型自卸货车沿张杨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闸上加油站右转时,路边设有右转停车标志,赵某也驾驶车辆停了一下,但因视线盲区,赵某完全没有观察到大货车右侧施某正驾驶电动三轮车由西向东行驶,相撞后施某连人带车被拖出数米赵某才发现车辆有异样。经医院诊断,施某及乘员陆某并无大碍。
民警依法认定,在该起事故中,赵某负全部责任;施某无责。
交警提醒:现在是冬天,天气比较冷,很多非机动车驾驶人希望快点到家,路口可能就会疏于观察,加上戴着全包的头盔和衣服上的帽子,都有可能影响观察视线。所以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小型汽车,出行在路上都要与大型车辆保持安全距离,尽量不要尾随;要观察判断大型车辆的状况和行车意图,及时反应;不要和大型车辆抢道、抢灯;不要长时间在大型车辆右侧行驶,不要在右侧超车,谨防“死亡弯月”。广大货车驾驶人在转弯时,须严格按照“停车、观察、起步、缓行”四个步骤进行右转弯,务必做到“右转必停”。
案例:外婆带儿孙被撞,不戴头盔、还酒驾!
近日,一名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斑马线路口“斜穿”马路,与一辆小车猛烈相撞。令人惊讶的是,小小的“车”上,坐了三个人,驾驶人居然还酒驾!
11月16日13时10分许,在锦店路锦阳河路口斑马线处发生一起小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的交通事故,双方车辆均有受损。民警达到现场时,外婆杨某带着自己的外孙陆某去了锦丰医院,自己的女儿吴某则留在了现场。随后,民警对小车驾驶人祁某、吴某进行了“呼气”测试,祁某未饮酒,而吴某吹气后,酒精快速排查棒发出“对不起,已饮酒”,吴某立即表示,是自己的妈妈驾驶的车辆,自己只是乘客。
经查询:当天中午杨某驾驶车辆载着女儿及外孙去亲戚家吃午饭,期间杨某喝了2两白酒。饭后,又载着女儿及外孙返回镇上,途中外孙陆某站在了踏板上,女儿吴某则坐在了后座上。一车三人,电动自行车违法超员载人,无法承受的生命之重,更危险的是,三人之中无一人佩戴“保命”头盔。
在杨某违法载人沿锦阳河路由南往北行驶至事路口时,不顾锦店路东西向的来往车辆,驾驶车辆“直径”斜穿锦店路左转,谁知,刚好遇上祁某驾车沿锦店路东向西行驶而来,行径斑马线处未减速,导致两车直接相撞,电动自行车上三人瞬间被撞翻在地,所幸,吴某、陆某仅表皮擦伤。
经血检,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3mg/100ml,属于醉酒。
在该起事故中,杨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祁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同时,民警对杨某、吴某、陆某的其他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交警提醒:冬季气温低,路面易结冰,能见度降低,这些都对交通安全构成了挑战。特别是电动自行车,由于其稳定性相对较差,更易受到冬季恶劣天气的影响。在驾乘电动自行车时,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骑行、戴好头盔、拒绝超员载人、拒绝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