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夏季到来天气炎热、昼长夜短衣服轻薄、外出活动多……穿拖鞋开车、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不戴头盔、夜宵饮酒驾车等季节性事故日渐多发,今天我们节目请来常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五星中队中队长周益斌,一起聊聊最近多发的事故,给大家平安度过一“夏”提个醒——
一、 贪图凉快,忽视安全
1、 穿拖鞋开车:
案例一、撞护栏冲花坛一—小拖鞋藏大隐患
就在上个月,我们五星中队接报在辖区一个小区门口附近道路发生一起汽车撞护栏的单方事故,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后发现,当事车辆不仅车头受损严重,还开进了路边花坛里,马路中间有3片护栏被撞坏,现场可谓一片狼藉,驾驶人何某依然惊魂未定,所幸并未受伤。然而,民警还注意到,何某竟然穿着拖鞋在开车!
通过调取公共区域监控和询问何某情况,民警了解到事发当时,何某驾驶汽车沿珠江路由东向西直行至丽珠苑小区门口附近,准备减速向左变道,由于穿着拖鞋,何某脚下一滑误踩了油门,导致车辆直接撞上了马路中间的护栏,撞了护栏之后,何某顿时惊慌失措手忙脚乱,想要再踩刹车将车停下,也是因为穿着拖鞋的缘故,何某脚跟难以使力,无法将刹车踩深,导致减速效果并不明显,汽车直到撞上了路边花坛才停下,所幸事发当时周围并无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过,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最终民警判定,何某穿拖鞋驾驶汽车且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是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负全部责任。
案例二、路口互不相让酿事故,一查两人竟还都穿着拖鞋!
就在不久前,5月31日晚上,在常熟莫城街道一个路口处发生了一起两车交通事故。据路口公共场所视频显示:事发时,当事人杨某驾驶汽车在路口左转弯;另一当事人朱某驾驶汽车在路口直行,杨某转弯时疏于观察路口情况,并未及时看到朱某的汽车进行避让,而朱某在通过设有人行横道线的路口时也未减速行驶,两车狠狠地撞在了一起,事故造成两车车损都较为严重,所幸事发时双方驾驶人均佩戴了安全带,因此未造成人员受伤。然而民警在处置过程中发现,造成该起事故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两名驾驶人竟然都穿着拖鞋在开车。
两位驾驶人表示,由于天气变热,感觉穿着拖鞋比较凉快舒服,并未考虑到穿拖鞋开车的隐患,这次突如其来的事故,为两位驾驶人敲响了警钟。
提醒:进入夏季后天气炎热,不少驾驶人因为贪图凉快而穿拖鞋开车,殊不知小小拖鞋却隐藏着大隐患,穿拖鞋开车,会影响驾驶人踩踏板的脚感,导致控制能力减弱,反应时间延长,犹如踩着“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危险。驾车时应穿好合适的鞋子,如平底鞋,帆布鞋,轻便的运动鞋等,切勿贪图方便和凉快,而让脚“贴”在危险的边缘。
2、 骑行电动自行车时不戴头盔
案例:天气太热不戴头盔?发生事故后脑“凉凉”
这也是在我们中队辖区发生的事故,在一个路口,一辆汽车与电动自行车发生了相撞。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赵某已经被120急救车送至医院,通过询问双方当事人并调取路口监控,民警了解到事发经过;当时赵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北三环路由东向西直行至南沙路口时,路口信号灯已变为黄灯,而赵某却没有减速停车,直接快速驶过路口,与此同时,戴某驾驶汽车自南沙路由北向西右转弯,也疏于观察路口情况,未能及时避让,与赵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相撞,由于感觉天气太炎热,赵某贪凉快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没有佩戴头盔,结果被撞后后脑勺着地,顿时头晕目眩。所幸经送医检查,没有生命危险。最终民警判定:戴某驾驶机动车转弯时疏于观察路面情况,未及时避让直行的非机动车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赵某驾驶非机动车未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负次要责任;同时,民警对赵某驾驶非机动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处以罚款20元。
提醒:进入夏天以后天气炎热,很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因怕热、怕出汗而选择不戴安全头盔,使得头部不受保护,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常熟交警在此提醒大家,驾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务必要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系好颚带,确保头部受到良好保护;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指示的路口时,一定要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切勿闯红灯、抢黄灯;机动车在转弯时,要提前减速注意观察路况,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二、 夏季晴雨交替频繁,道路湿滑易引发交通事故
案例一、2025年5月23日4时38分许,在常熟浒浦大北街,姚某驾驶的轻型封闭式货车在路口由南向北直行,为了避免与由西向东行驶的一辆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只得向右急打了一把方向,由于正在下雨道路湿滑,最终车辆失控冲进了路边店铺内,导致车辆和店面受损严重,所幸并无人员受伤。
案例二、2025年6月1日6时49分许,在常熟G524锡太公路路口,一辆挂车在沿锡太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路口向左变更车道时,因雨天道路湿滑导致轮胎打滑,致使挂车的车厢失去控制,开始左右摆动。随着摆动幅度不断加大,车厢与车头发生剧烈碰撞,扭成一团,车身变形,所幸并未撞到其他车辆和行人。
提醒:进入夏季以后,多有梅雨天气,晴雨交替会比较频繁。雨天行车,路面湿滑,且驾驶人视线受阻,在驾车过程中一定要注意降低车速,遇到路口、弯道时要缓踩刹车,小心谨慎驾驶,避免急刹、急打方向、盲目超车等情况,以防车辆打滑,同时切记一定要系好安全带。
三、 夏季夜宵旺季,聚餐过后谨防酒驾
案例:凌晨街头两车“斗牛”式相撞原因竟是。。。。。
这是去年夏天的一起事故,当时是6月的一个凌晨,在常熟市长江路南沙路口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事故,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后发现,两辆汽车竟然在同一车道内以车头顶车头的方式相撞,且两车车头受损都十分严重,白色轿车驾驶人蒋某告诉民警,他在另一当事人朱某身上闻到了酒味,朱某可能涉嫌酒驾。民警随即对朱某进行了酒精含量呼气测试,结果高达106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
通过调取路口监控并询问双方当事人,民警了解到事发当晚11时许,朱某先是与一批朋友聚餐吃夜宵,期间喝了八两白酒,夜宵结束后,朱某又去了附近一家酒吧,与另外几个朋友喝了少许洋酒,一直到凌晨接近4时左右,一看时间已很晚,朱某顾不得酒意便匆匆开车赶着回家,全然忘记了酒后不能开车。在沿长江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南沙路口附近时,朱某酒意上涌,难抵困意,逐渐“断片”,再难控制车辆和分辨方向,驶出路口后,朱某迷迷糊糊直接将车开到了对向的左转弯车道内,与此同时,另一当事人蒋某驾车沿长江路由东向西直行至南沙路口左转弯车道内准备左转,蒋某没料到竟会有一辆车迎面驶来,想要采取措施已然不及,双方汽车车头发生了剧烈碰撞,所幸该起事故并未造成人员伤亡。经对朱某进行抽血司法鉴定,朱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14mg/100ml,朱某涉嫌醉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
最终民警判定,朱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行至事故地时,逆向驶入对向车道是造成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负全部责任。目前,朱某已被常熟市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等待他的不仅有事故造成的损失赔偿,还有法律严惩!
提醒:夏季夜晚相对白天较为凉爽,很多市民有吃夜宵的习惯,交警提醒广大市民,美食美酒过后,务必要牢记只有驾车滴酒不沾,才能平安一生相伴,“酒驾”高压线坚决不能碰。驾驶人在饮酒后可以寻找代驾或通过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方式出行,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酒后驾车,否则将会受到法律严惩!
四、 夏季高温隐患多,车辆检护不能忘
就在这个月初,6月3日上午,在常熟尚湖镇一个桥面,有辆小轿车发生自燃,现场浓烟弥漫。接报后,中队警力立即赶赴现场,随后消防人员也抵达,对自燃车辆开展灭火作业。最终,火势被成功扑灭,车辆被拖离现场,待清理完毕后,交通秩序恢复。
经询问汽车驾驶人,民警得知该车使用年限已长达14年,平时疏于保养和检查,此次自燃与长时间高温暴晒和线路老化有很大关联,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提醒:夏季是车辆自燃的高发期,主要原因包括高温导致的油路和电路老化、易燃易爆物品的放置、长时间驾驶、违规改装等。驾驶人应定期检查车辆各个管线及接口的情况,并做好保养维护工作,此外车上还应配备车载灭火器,以备不时之需。如果行车途中发生车辆自燃,一定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使用灭火器自救,并报警求助。